1901年12月10日:
首届诺贝尔奖

起源
阿尔弗雷德·诺贝尔(Alfred Nobel)于1833年10月21日出生在斯德哥尔摩。他出身于一个工程师、实业家和武器制造商家庭,并作为一名化学家和武器制造商延续了家族传统。他一生共申请了355项科学专利。其中最著名、也为他积累了巨额财富的一项是炸药专利。
1888年,在他去世前八年,一位法国记者发表了一篇关于他的讣告,标题为:“死亡商人已死”。这位犯了错误的记者实际上指的是阿尔弗雷德·诺贝尔的兄弟路德维格(Ludwig),他在家族的一家工厂里因爆炸身亡。阿尔弗雷德·诺贝尔对这篇文章深感震惊,此后竭尽全力试图在身后留下更好的名声。
基金会
阿尔弗雷德·诺贝尔于1896年去世。在他1895年写下的遗嘱中,他将几乎全部财产捐给了一个基金,其利息用于奖励在过去一年中为人类做出最大贡献的人。
这些奖项分为五个类别:化学、医学、文学、和平与物理学。遗嘱规定不考虑国籍因素,奖项必须在获奖者生前颁发,且同一奖项同时授予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。
首届颁奖
诺贝尔基金会于1900年6月29日成立。首届诺贝尔奖于1901年12月10日在斯德哥尔摩颁发。自那时起,已有590项诺贝尔奖被授予给了935位个人或组织。
自该奖项设立以来,曾有两位名人主动拒绝领奖:让-保罗·萨特(Jean-Paul Sartre)在1964年拒绝了诺贝尔文学奖,认为这一殊荣会限制他的行动自由。越南外交官黎德寿(Duc Tho)在1973年拒绝了诺贝尔和平奖,认为结束越南战争的《巴黎和平协定》并未真正实现他祖国的和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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